基金概括

  • 一年分兩次申請,申請的截止日期分別為6月30日及12月31日
  • 基金最高助獲HK$50萬元
  • 基金資助如HK$10萬元或以上,計劃完成後6個月內提交報告;如HK$10萬完以下,計劃完成後3個月內提交報告
  • 獲資助者必須從藝發局委任的執業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核其計劃帳目
  • 資助年期最長為3年,視乎申請團體所提交的計劃書

資助項目

  • 電影及錄像製作
  • 展覽
  • 歌舞劇表演
  • 跨媒介藝術
  • 文學藝術
  • 視覺藝術
  • 戲曲
  • 戲劇
  • 培訓
  • 文化交流
  • 研究
  • 講座
  • 藝術支援活動
  • 教育活動
  • 社區活動
  • 出版創作
  • 場地資助
  • ​其他關於藝術的項目